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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清流縣人民政府發布《清流縣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確了相關購房補貼措施。
為繼續發揮《清流縣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政策效果,進一步促進清流縣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清流縣政府研究決定,該政策相關購房補貼措施有效期延續,自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17:30止。
4月25日
清流縣人民政府發布的
《清流縣促進房地產市場
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
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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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縣促進房地產市場
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房住不炒”決策部署,進一步落實“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根據《三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七部門關于印發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建〔2022〕3號)等文件精神,加強我縣市場預期引導,更好滿足購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保障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和良性循環,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居民住房消費補貼措施及標準
(一)適用范圍及時間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18點止,在我縣城市規劃區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僅限套房,不含低層住宅)。
(二)補貼總額度
本文件實施期內購房消費補貼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若此次消費補貼總額度提前發放完畢,將提前截止申報補貼,期間若停止發放,縣政府將提前五個工作日通告。
(三)補貼標準
1.凡在我縣城市規劃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所購商品住房面積予以每平方米200元的補貼。
2.購房人滿足以下條件的,可以另行享受補貼政策,具體為:
①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碩士及以上學歷補貼2萬元/套、本科學歷補貼1萬元/套;
②中級及以上職稱:高級職稱補貼2萬元/套、中級職稱補貼1萬元/套。
此項補貼政策只可享受其中一條,就高不重復;一套多人符合享受補貼政策條件的,只補貼一人,就高不重復。
3.鼓勵農村居民和縣外人員購房,凡在我縣縣城購房的,每套補貼1萬元。
4.凡以企業為單位團購10套以上(含10套),每套補貼1萬元。
5.引進人才疊加享受現有人才政策補助。
(四)購房時間和商品住房面積界定
購房時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日期為準;商品住房面積以商品住房備案面積為準。
(五)發放流程
1.本措施補貼申報時間截止2022年12月31日17點30分。
2.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經網簽備案,購房人交清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且購房款繳清(現金支付或銀行按揭貸款放款)后,購房人提交相關材料向縣住建局提出申請??h住建局核實購房人信息,按照補貼標準核定購房補貼金額,縣財政局審核匯總后報縣政府審批,縣財政將購房補貼資金撥付縣住建局,由縣住建局負責發放給購房人。
3.凡購房者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已備案并領取相應補貼后提出退房的,購房人應先行退回已享受的購房補貼,經住建局核實后,方可注銷預告登記、解除商品住房備案合同,退回資金全額退還縣財政。
4.本文件下發之前已簽訂購房合同但申請撤銷、由原購房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重新簽訂購房合同的,均不享受本次購房補貼政策。
二、鼓勵在縣城購房,提供就學、落戶保障
在我縣城市規劃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憑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網簽備案證明、首付款發票,可先行辦理落戶,可按教育部門政策辦理子女入學報名。
三、引導房產企業開展促銷活動
(一)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促銷活動,開發企業以不低于備案價90%的價格進行優惠銷售,部分企業剩余部分房源可以以不低于備案價85%的價格進行優惠銷售。
(二)對在清流就業的縣外人員購買商品房,引導開發企業再給予購房款3%-5%的優惠。
(三)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法律政策框架內開展住房團購優惠、以老帶新等促銷活動。
四、其他相關規定
(一)個人提供虛假證明違規享受居民消費補貼或以先購房享受補貼而后退房的方式惡意套取補貼資金的,經查實后,除追回縣政府補貼資金外,將依法依規追究其相應責任。
(二)開發企業或股東個人以商品住房產權抵償個人債務不發生現金購置新建商品住房的,不享受本措施的補貼政策。
(三)本文“中級及以上職稱”是指由人社部門頒發的中、高級職稱證書。
(四)各鄉(鎮)要加強宣傳,積極引導鼓勵轄區內人口進城購房,促進城區購房消費,增強城區集聚效應,提升城區發展潛力和競爭力。
(五)本文件相關規定由縣住建局負責解釋,以往本縣有關政策文件與本文件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為準;如遇上級政策調整,按上級政策執行。
住房消費補貼申請需提供的材料
和發放流程
購房人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經網簽備案后,需向縣住建局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一、《清流縣購房補貼申請審批表》;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信息表》(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三、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住房信息證明(原件);
四、購房人身份證、戶口本、銀行卡(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五、學歷證明、職稱證明(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六、其他相關材料(以另行通知為準)。
發放流程:
縣住建局核實購房人信息,按照補貼標準核定購房補貼金額,縣財政局審核匯總后報縣政府審批,縣財政將購房補貼資金撥付縣住建局,由縣住建局負責發放給購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