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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為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力做好援企穩崗穩就業,促進企業恢復發展,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聯合出臺《積極應對疫情影響援企穩崗促就業若干措施》,具體包括支持企業紓困解難、鼓勵企業穩崗用工、兜住困難群眾生活底線三個方面十條措施。
支持企業紓困解難 降低社會保險費。延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失業保險費率從3%降低至1%。 緩繳社會保險費。對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以及被納入封控管控防范區等封閉管理區的用人單位,可根據有關規定,申請緩繳最長一年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補繳社會保險費。對2022年因為疫情管控等原因,無法辦理社保繳費業務的企業,可以在調整為非中高風險地區或解除封控管理防范管理的次月起3個月內,申請補繳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費,延繳期間可申請免收滯納金。 落實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在2022年度繼續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包含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采用“免申即享、比對發放”模式頂格實施國家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將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提高至90%。 鼓勵企業穩崗用工 支持企業穩崗穩就業。對我市2022年春節期間保持連續生產、符合條件可享受一次性穩定就業獎補的企業,加快政策兌現,加速資金發放。對被納入封控、管控區等封閉管理區的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實際生產經營、用工地在封控、管控區等封閉管理區連續1個月以上),積極采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的(封控前與解封后參加失業保險人數對比,裁員率不高于2021年底調查失業率5.1%),給予企業一次性穩就業獎補。具體按企業解封后參加失業保險職工人數每人500元的標準進行獎補,每家企業最高獎補不超過5萬元。 支持企業共享用工。鼓勵行業協會、社區基層就業服務平臺、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等搭建用工調劑平臺,支持學校、企業間簽訂用工調劑協議,鼓勵階段性用工需求量較大的企業與生產不飽和、富余員工較多的企業開展共享用工,對經人社部門備案、一次性調劑10人以上、調劑用工時間2個月以上,按照每人1000元(分別給予雙方企業每人500元補助)、每年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對委托第三方開展用工調劑的,按照每人1000元標準補助。 鼓勵企業吸納就業。2022年,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人數給予企業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按人數給予企業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小微企業吸納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全面強化就業服務。落實重點企業用工保障制度,對保障疫情防控、群眾生活必需等重點企業,指定專人專門對接,及時掌握企業用工計劃,幫助企業解決用工問題。依托各級招聘平臺,多措并舉為用人單位和求職者提供精準就業服務,促進人崗匹配。 兜住困難群眾生活底線 按時足額發放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基本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待遇。對2022年1-12月期間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其提出的失業補助金、臨時生活補助申請,按規定審核并發放待遇;延長失業補助金等階段性擴圍政策受理期限,對符合2021年申領條件的,及時發放失業補助金。 延長失業保險金領金期限。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人員,可繼續發放至法定退休年齡。